教务处是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下设综合科、教学管理科、招生与学籍管理科、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教材科、考务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个科室。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各项规定,负责组织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教学运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学院开展新上专业申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基本条件保障。
四、组织学院制定和实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并完善各专业课程标准、实习见习大纲、考试大纲等。
五、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宣传与咨询、高考巡考,进行网上招生录取,审查新生资格等。
六、负责日常教学运行与管理。编制学校教学日历,组织协调排课及选课工作,管理维护教务管理系统,维护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
七、负责校内外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编制考务工作日程,制定考务各环节标准和规范,协调试卷印制,指导学院开展考试类型和考试方式的改革,加强题库建设,组织完成相关社会考试。
八、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教材招标、购进与发放,优秀教材评选等。
九、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生信息电子注册,学生成绩日常管理,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证的办理与发放等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学籍异动等。
十、负责组织学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做好审核汇总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开展实验室建设方案与仪器设备需求方案的论证,负责全校实验动物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十二、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教学督导检查,认定并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教学事故。
十三、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负责毕业生论文工作。
十五、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
十六、负责教师教学比赛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