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函》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加强数据审核,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年度报告格式请参照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等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
2.加强宣传。年度报告是各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报告中应体现各学院本年度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学校将择优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3.2026年1月30日前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和教学实验室安全队伍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与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hyglk@sdsmu.edu.cn。
联系人:史延华 联系电话:8462262。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函.pdf
附件2:
2025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院).docx
附件3:
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队伍教师信息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