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6〕1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夯实学院教学主体责任,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5/2026学年度(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覆盖所有本科学院及专业,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来华留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
二、抽检平台及账号
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依托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教务处已开通并激活各学院抽检信息平台账号,学院可根据已填报的联系人手机或邮箱验证登录。
三、报送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工作指南(附件1)和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报送工作。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1.论文信息汇总表
《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汇总表》由教务处于抽检信息平台统一下载全校的基础数据,根据维普系统信息补充数据后下发至各学院账号。各学院需按照表格中的填写字段要求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汇总表》中【X-AC】列进行查缺补漏,表格各项信息检查准确性和完整性后再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维普系统相关操作见附件3。
2.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报送
本年度需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如下:
(1)论文原文材料。论文原文须为PDF版,本年度论文报送不作匿名要求。
(2)支撑材料。应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评定表等必要的论文过程材料。上传必须为ZIP压缩版,不得超过2GB。
(3)查重报告。完整版或简洁版,须为PDF版。
以上材料命名需与《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中字段名称保持一致。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将由教务处于维普论文系统中导出,统一下发至各学院,学院检查材料准确性和完整性后上传抽检信息平台并进行论文信息核对(附件4),并于9月20日前在抽检平台报送确认函。
3.专家信息报送更新
(1)教务处下发《专家信息汇总表》至各学院,学院需要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更新并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不符合条件(退休、离职、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的专家进行删除退库,各学院需于9月10日前将更新后的专家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hyglk@sdsm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2)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鉴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报送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信息及材料报送工作 | |||
时间 | 流程 | 具体内容 | 操作人 |
9.2-9.5 | 准备工作 | 教务处统一处理全校的基础数据及材料,并于9月5日前下发《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至各学院。 | 教务处 |
9.5-9.16 | 报送工作 |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基础数据及材料,检查材料准确性和完整性后,将《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于9月16日前上传至抽检平台。 | 各学院 |
9.16-9.20 | 确认工作 | 各学院检查核实上传信息,确认无误后于抽检平台打印系统生成的单位确认函纸质版两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留存一份,于9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一份,扫描电子版按要求上传系统。学校确认无误后,盖章报送省厅。 | 教务处 各学院 |
专家库更新工作 | |||
9.2-9.3 | 准备工作 | 教务处导出上年度学校专家库专家信息,于9月3日前下发至各学院。 | 教务处 |
9.3-9.10 | 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 | 学院更新专家信息,并于9月10日前提交《专家信息汇总表》至教务处。 | 各学院 |
四、其他要求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抽检论文中,如果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2.各学院要逐条逐级审核,严格把关论文质量。严禁出现论文原文无法预览、论文内容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完整、论文呈现修订模式、缺少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与论文终稿不一致等情况。
教务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