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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6-08    来源:教务处

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5年立项的一年期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两年期的项目,若已完成预期目标,也可申请提前验收。

2.2024年立项的年期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3.2024年及以前立项的延期验收项目或暂缓通过项目。

二、结题提交平台

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校级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材料;

省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登录校级省级平台分别提交结题材料;

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登录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平台分别提交结题材料;

校级平台网址:http://121.229.45.226:81/WFMC_CX/CXCY/WFMC

省级平台网址:https://cxcy.sdei.edu.cn/cxxl

国家级平台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

三、结题验收组织和要求

1.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组提交结题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对拟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评价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要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各类项目结题需有至少1项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需对获奖项目内容进行说明)等

上述材料时,必须提供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具有现实性及完整准确的数据统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字数不低于6000字。研究报告需在“维普”或“中国知网”等权威网站进行查重,文字复制比应<30%,提交时须附查重报告。

3.所有各级各类结题项目的成果证明(获奖、论文、专利、实物照片或扫描件、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须于618日前在校级大创系统“项目成果管理”中提交,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审核,不报送纸质版。未按时在系统中提交成果的项目,不得予以结题验收。

特别提醒:

1)原则上各类大创项目应有成果产出,尤其是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需有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等

2本年度结题的大创项目报销时间,待匹配资金到位后,另行通知。

3)各学院请于2026630日前《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结题汇总表》2025 年以来立项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总结材料附件2-4电子版邮箱shyglk@sdsm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办公楼教务处358房间 

联系人:老师;电话:8462262

附件1-4.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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