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5年立项的一年期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两年期的项目,若已完成预期目标,也可申请提前验收。
2.2024年立项的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3.2024年及以前立项的延期验收项目或暂缓通过项目。
二、结题提交平台
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校级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材料;
省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登录校级、省级平台分别提交结题材料;
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登录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平台分别提交结题材料;
校级平台网址:http://121.229.45.226:81/WFMC_CX/CXCY/WFMC
省级平台网址:https://cxcy.sdei.edu.cn/cxxl
国家级平台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
三、结题验收组织和要求。
1.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组提交结题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对拟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评价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要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各类项目结题需有至少1项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需对获奖项目内容进行说明)等。
无上述材料时,必须提供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具有现实性及完整准确的数据统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字数不低于6000字。研究报告需在“维普”或“中国知网”等权威网站进行查重,文字复制比应<30%,提交时须附查重报告。
3.所有各级各类结题项目的成果证明(获奖、论文、专利、实物照片或扫描件、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须于6月18日前在校级大创系统“项目成果管理”中提交,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审核,不报送纸质版。未按时在系统中提交成果的项目,不得予以结题验收。
特别提醒:
(1)原则上各类大创项目应有成果产出,尤其是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需有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等。
(2)本年度结题的大创项目的报销时间,待匹配资金到位后,另行通知。
(3)各学院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结题汇总表》和2025 年以来立项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的总结材料(附件2-4)电子版发至邮箱shyglk@sdsm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办公楼教务处358房间。
联系人:史老师;电话:8462262
教务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