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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6-01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始于2007年,是入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的重要赛事,大赛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鼓励原创精神、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为组织我师生积极参赛第二十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争创佳绩,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教务处主办,康复医学院承办

、参赛对象

1.创新赛道/挑战赛道: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创新赛道限团队参赛,挑战赛道可个人或团队参赛。

2.创业赛道: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学生,须以自主创新项目注册公司,队长为创始人或核心成员(持股≥10%)。

3.团队规模:每队2-5人,指导教师≤2人,每人仅限报名1支团队,禁止跨赛区组队。

、赛道设置与参赛方向

大赛设创新赛道、创业赛道、挑战赛道三大赛道,同一人不可同时报名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可与挑战赛道兼报详情见附件1-3

(一)创新赛道

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硬件、智能制造、智慧文创、智能环保。

(二)创业赛道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及产业创新。

(三)挑战赛道

由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管理、电子信息等企业命题赛项组成,具体命题以组委会另行发布为准。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为团队原创,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自主拥有或获书面授权,无抄袭、盗用、代做等行为。

2.往届国赛一、二等奖作品不得重复参赛,创新赛道与创业赛道不得兼报。

3.创新赛道实行双盲评审,所有材料严禁出现院校、指导教师、单位名称。

4.必须提交可演示操作的产品实物/硬件原型/可运行系统,现场评审需携带实物。

五、报名与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即日起8月31日(截止后不可修改信息与材料)。

2.报名官网:www.g-ican.com。

3.提交材料

1)创新赛道:近 2 年内完成的产品实物(2024年41日以后)、产品介绍PPT、实物演示视频、开发日志等原创材料,AI辅助需标注。参赛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

2)创业赛道:近 2 年内完成的产品实物(2024年41日以后)、商业计划书PPT、实物演示视频及相关证明材料。参赛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

4.挑战赛道:命题方案将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另行发布。

六、赛程安排

1.报名备赛:即日起8月31日

2.创新赛道:校内赛(9.1-9.15)区域赛(9.19-10.25)全国总决赛(11月中下旬)

3.创业赛道:初赛(9月)复赛(9-10月)全国总决赛(11月中下旬)

4.挑战赛道:命题方案将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另行发布。

七、评审与奖项

1.创新赛道:总分=巡展评分×20%+分组答辩评分×80%,重点考核实用性、创新性、演示效果、原创性与技术方案。

2.创业赛道:满分100分,考核创新性、商业性、技术方案、团队能力、市场潜力。

3.全国总决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iCAN之星等荣誉。

八、作品提交与校内登记

1.所有团队务必在8月31日前完成官网报名与材料上传。

2.参赛负责人加入学院赛事交流群完成登记,便于校内协调与通知。

3.创新赛道参赛材料严格执行盲审要求,违者将按规则扣分。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18763533125

2.赛事交流QQ群:466510936

3.大赛组委会邮箱:contest@g-ican.com

4.官方微信公众号:iCAN大赛

十、参赛注意事项

1.严禁抄袭、伪造、盗用成果、代做等行为,违者直接取消资格并通报。

2.违反盲审规则,每处违规扣5分,情节严重取消成绩。

3.参赛作品需符合法律法规,无侵权内容,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学术交流、宣传展示、推广转化等权利。

5.未按要求提交产品实物、PPT、视频等关键材料,视为无效参赛。

 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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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