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5-06-05    来源:教务处

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和时间

1.2024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1年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若已完成预期目标,也可申请提前验收。

2.2023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2年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3.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延期验收项目或暂缓通过项目。

4.结题验收工作相关项目审核、数据填报时间截止时间:2025630日。

二、结题提交平台

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校级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材料;

省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登录校级省级平台分别提交结题材料;

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登录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平台分别提交结题材料;

校级平台网址:http://121.229.45.226:81/WFMC_CX/CXCY/WFMC

省级平台网址:https://cxcy.sdei.edu.cn/cxxl/Index

国家级平台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

三、结题验收组织和要求

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组提交结题申请书(附件1)和支撑材料,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对拟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评价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要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结题验收完成后,各学院填报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2和《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1.国家级、省级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成果要求:结题需有至少1项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等;无上述材料时,必须提供研究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表(5位专家,要求副高以上职称)附件1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具体要求参照潍坊医学院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潍医科字〔20205的相关规定

2.校级项目。

校级项目结题成果要求:结题需有至少1项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等;无上述材料时,必须提供研究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表(5位专家,要求副高以上职称)附件3

研究报告要求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具有现实性及完整准确的数据统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字数不低于6000字。研究报告需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文字复制比应<30%,提交时须附查重报告。

3.项目成果提交

所有各级各类结题项目的成果证明(获奖、论文、专利、实物照片或扫描件、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必须在校级大创系统“项目成果管理”中提交,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登陆学校大创管理系统审核,不报送纸质版。不在系统中提交成果的项目,不得予以结题验收。

特别提醒:

1)各级各类大创项目请按期完成结题工作。因延期会影响学校新一年度的立项匹配数额,无特殊情况,不延期。

2本年度结题的大创项目报销时间,待匹配资金到位后,另行通知。原则上各类大创项目应有科研成果产出,尤其是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需有发表的论文专利或项目相关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等

3)各学院请于2025630日前《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和《结题汇总表》电子版邮箱shyglk@sdsm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办公楼教务处358房间

四、强化成果总结。

项目所在学院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通过网站、举办成果展览等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学院应于710日前,将2023年以来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总结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件附件4送至邮箱shyglk@sdsmu.edu.cn

五、优化项目管理。

项目所在学院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和保障体系。 

系人:老师;电话:8462262

附件1-4.zip

             教务处

                                  20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