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经研究决定,现启动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同学积极申报,择优推荐,着力培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学生可根据《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亦可结合其他领域申报一般项目。
(三)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相关大创指标。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转专业、专业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学籍变动的,则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籍所在学院负责管理。
二、申报要求
学校依据在校非毕业本科生人数分配学院申报项目最低数量(见附件2),申报达标情况与学院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在保证申报质量的同时,鼓励学院广泛发动、尽可能增加申报数量。
(一)本次大创立项项目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根据上级要求,并考虑项目实施周期等因素限制,2023届毕业生不可参与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项目参加人数一般为2-6人(包括负责人),每名学生最多同期参与2个项目,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22年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同学在时间精力允许的前提下可以继续申报主持23年项目)。鼓励学生跨院系、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和坚强毅力。项目团队应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申报项目的题目与主要内容原则上不与往年已立项项目重复,确有长期研究和实践价值,并在前期项目开展过程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经学院书面申请,获教务处批准后可申报滚动立项。
(二)项目负责人须选择1名与项目学科相关的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创业类项目可同时配备1名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的校外企业导师。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
(三)加大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力度,做好与“互联网+”、“挑战杯”等高级别创新创业赛事、本科毕业论文的有效衔接,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大创计划立项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申报学生登陆“潍坊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从学校教务处网站“平台系统”栏点击进入,网址:http://121.229.45.226:81/WFMC_CX/CXCY/WFMC)填报项目信息。
(一)项目准备阶段:3月2日-4月9日,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充分讨论项目方案,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时间表、任务分配等,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二)项目申报阶段:4月10日-5月5日,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报立项申请,经指导教师在线签署审核意见后,交由项目负责人学籍所在学院进行项目审核推荐。本次立项材料提交,不需各项目组提交纸质申报书。
(三)学院审核推荐阶段:5月6日-5月15日,各学院大创项目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学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优秀项目,根据学院评审意见按推荐优先度由高到低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5月15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5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yglk@wfmc.edu.cn,邮件名、附件名命名为“**学院2023年大创项目推荐信息表”。
(三)学校评审阶段:5月16日-6月2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校级项目进行复审和遴选,确定拟推荐省级立项项目名单和校级资助项目名单,并予公示。
(四)如遇上级通知时间变动,大创申报时间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四、项目保障
学校对大创立项项目设立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立项校级项目按研究方向和内容给予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和实验室支持和资助立项项目。
五、工作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列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有关部门、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各种资源有效对接,将专业教育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联系人:史延华,电话:8462262。
附件:
附件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申报最低数量分配表.xlsx
附件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