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1、申报课程必须是校级精品课程(包括往年校级精品课程)。
2、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
4、教学内容要符合以下四方面要求
(1)课程内容设计合理,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
(2)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和前沿性,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3)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及其他实践活动。
5、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书育人的独到见解。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实践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且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6、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重视探究性、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教育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能做好课程的整合。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7、能够对课程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建有教学资源丰富、功能比较齐全、运行良好并能有效共享的课程网站。该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8、校外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教学效果好。
(二)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所有参加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均自动具备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初选资格。往年省级精品课程,可被推荐参加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初选。
二、申报程序和评选推荐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部、系(院)评选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
三、申报材料
1、各部、系(院)将《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和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往年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填写完毕,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
2、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均需填报《2008年度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见附件1)一式3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各部、系(院)汇总后于
3、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往年省级精品课程均需填报《2008年度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见附件1)一式3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各部、系(院)汇总后于
4、所有参与评审的课程均应上网(含参加推荐申报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往年省级精品课程),课程网站应在显著位置提供《200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高职高专)的电子版,供评审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5、各课程自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的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间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申报限额及课程分类
1、各部、系(院)申请省级精品课程的参考数额为:
部系名称 | 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门数 |
基础医学教学部 | 2 |
公共课教学部 | 1 |
卫生管理学院 | 1 |
麻醉学系 | 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预防医学系 | 1 |
外语教学部 | 1 |
临床学院 | 1 |
影像医学系 | 1 |
2、本科课程分类体系及其他信息可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查询。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2007.4.16 | 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 | 教务处 |
2007.4.16至4.24 | 各部、系(院)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申报,确定推荐本部门申报课程,有关材料报教务处;2005、2006、2007年度原有省级精品课程材料更新。 | 各部、系(院) |
2007.4.25-上报时间 | 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名单,报学校研究。 2、反馈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的修订。 3、对推荐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上网,同期完成视频材料制作和上网。 4、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 教务处 各部、系(院) |
潍坊医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