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20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7]52号)要求,拟对我校的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和课程负责人认真组织自查,全面保证课程建设质量。
一、检查目的
深入了解精品课程建设进展情况、经费使用和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精品课程及相关优质资源建设质量,更大程度发挥其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进课程建设和改革,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04年以来的省级精品课程(共7门: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药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医学影像学)。
三、检查内容
各省级精品课程对照向教育厅提交的《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内容检查,主要包括:
1、教学团队配置及人员变化情况;
2、课程教学内容完善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网络课件、授课录像、参考文献目录、相关教学资源库等;
3、网络建设与维护等,网站页面制作是否美观、具有吸引力,是否有改版和扩容;教学录像能否正常播放与下载;
4、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情况;
5、课程特色的建设情况;
6、教研成果更新情况;
7、网页访问量;
8、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9、其他。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课程负责人自查、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交自查报告和专家网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课程负责人填写《潍坊医学院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自查表》(见附件),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精品课程总体建设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经费使用、支撑网站运行、网页访问、课堂录像上网情况、网上教学资料更新等,要求数据准确,文字简练,并填写《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
4、
五、其他事项
1.各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按照申报书中课程资源上网时间表的规划,如需增补课堂教学录像,请于
2.凡本次检查不合格的精品课程,将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将停止建设资助经费的使用,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3.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高鹏,电话:2602043)。